最高法: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报告披露,2024年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同比增长6.5%,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
北京法院妥善审理新华联集团系列重整案,助力平稳化解债务877亿元,盘活资产269亿元,相关多家企业恢复正常运营。江苏昆山法院推动设立企业重整服务中心,一年来办理破产案件338件,重整、和解、庭外重组率达16.9%,促进引资33.1亿元。
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湖南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