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报告提出,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对接平台,推动大湾区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支持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登记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为仲裁地,明确深圳、珠海登记设立的港资澳资企业可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修改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司法解释,切实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7万件,同比增长4.3%。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7840件,同比下降15.4%。

福建法院积极发挥台胞陪审员、调解员作用,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39.8%。广东法院吸纳7家港澳调解机构为特邀调解组织,携手化解跨境民商事纠纷。

会同中国侨联制定加强侨益司法保护意见,推动出入境记录、不动产证明等高频需求“一键查询”,让侨胞侨眷回家更暖心、发展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