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妻公共场所玩露出!背对老翁露下体,香港法律露体行为最高判监禁6个月

在公共场所裸露属犯法!警方昨日(6月6日)公布拘捕1名在观塘餐厅任职侍应的40岁女子,因她自拍裸体、胸部及私密部位放到社交平台让公众传阅,涉嫌“猥亵裸露身体”及“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

事件惹起网友关注,揭出有其他女性亦曾在个人社交网站贴上于公共场所裸露的照片,其中有自称“爱露出”的香港人妻,就被发现于天桥、街头、便利店、公屋等地方露体拍照,当中不少照片是大白天拍摄,更有在公屋的公路地方全露步行,又或是坐在石壆上背着2名老翁露胸及下体,画面极度不雅。网友直斥该名人妻行为离谱猖狂,“伤风化”、“世风日下”、“好缺德”,因而发起举报行动,呼吁见到类似行为要报警,令警方可早日执法,杜绝不雅行为,“一见到就cap举报,早点举报他”。

警方周三(6月7日)公布,1名40岁李姓餐厅女侍应自2022年7月起,自拍裸体、胸部及私密部位,并将相片和短片上载到个人社交平台任由公众传阅,警方接获举报后调查,发现同类短片和相片超过120条,于周二(6月6日)在李女观塘住所拘捕她,涉嫌“猥亵裸露身体”及“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李女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7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据了解,被捕女子于去年7月起在社交平台Twitter发布裸照,帐号简介称自己为七、八十后夫妻,“样貌身材普通”,又声称“喜爱露出”,裸照拍摄地点包括M+博物馆、淘大花园、铜锣湾信和广场、都爹利街煤气灯、沙田公园及愉景新城外行人天桥等。相关图片多为涉案女子于公众地方掀开上衣、并露出胸部,又曾自称于行人天桥位置为一名男子口交等。涉事Twitter帐号现时已改为私人状态。

另一人妻Twitter分享香港街头裸露自拍照

网友看后哗然,认为该女子行为太夸张。但这并非个别事件,有网友发现Twitter另1名同样自称“爱露出”的香港人妻行为同样猖狂,而且照片更为露骨大胆,分别曾在行人天桥、街头、7-Eleven便利店(7-11便利店)、公寓公众地方、公寓大门口、公园等公众地方拍裸体照片,胸部、下体私密部位都清晰可见,其中她坐在公寓石壆,背后有2名老翁,她背着对方露出胸部及下体拍照,意识极为不雅。该名女子她会把这些自拍照片放到Twitter帐户分享,当中涉及在私人地方拍摄的画面则更令人咋舌。

该Twitter帐户目前已无法浏览,未知是被停权还是已删除,但部份图片在网上流传。网民纷纷批评该女子行为离谱,“伤风化”、“世风日下道德沦亡”、“毁三观”、“教坏细路!”。另有大批网友发起举报行动,呼吁任何人见到类似露体行为,要报警举报,杜绝不雅行为,“一见到就cap图举报,早点举报他”。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另外,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第21条,任何人如在香港发布淫亵物品,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淫亵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