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中国拍摄和传播淫秽物品是违法的。今年4月,一对90后夫妻因拍摄贩卖淫秽视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分别处罚金100万元及50万元。
而这个名字叫“HongKongDoll”的情侣主播,一度让网友误认为其是香港的情侣主播。由于制度的差异,在香港拍摄和网上播放大尺度影视,在法定范围内是并不违法的,因此也就没有网友深挖此事。
而近日有网友爆料,“HongKongDoll”实际是中国大陆人。据爆料人描述,玩偶姐姐是她的同学,原名是王*乐,1998年出生,在杭州某师范学院读的英语专业2019年毕业。同年到美国西雅图,成功申请到华盛顿大学,进入会计专业。据爆料者消息,发现同学是玩偶姐姐,是因为她在上学期间也喜欢戴口罩,并且日常眼妆也跟小电影中的基本一致。她在LinkedIn上和inss上发布的照片,跟小电影中的眼睛脸型身材一模一样,还有她的猫也在,有时还会发些浴室里的动态,在群里问作业的声音也跟小电影中的极其相似。
同时,其男友的信息也被爆了出来:男友叫郭*,出生于1999年,比玩偶小一岁,目前在社区大学读书,是一名大三的学生。PS:玩偶在大二认识了郭*,认知郭铭之后才出道拍片。虽然以上这些被爆料的消息,本人并未出来回应。在其公开的推文上,还有一条以爸妈自称的留言称,不会再责怪她了,只要安全就好,希望她赶紧回微信。
律需网律师表示,自然人在私密空间的日常生活属于民法典保护的隐私,若仅拍摄而不传播,则不构成犯罪。而HongKongDoll 所拍摄的视频,公开在海外互联网上盈利,涉嫌宣扬色情,且存在牟利的特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其在推特、P站、IG等国外社交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和图片来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人行为应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也就是说,HongKongDoll 及其男友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而其若为中国人,就符合我国刑法中“属人管理权”的规定。《刑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也就是说,无论其是否在海外犯罪,还是在中国犯罪,只要是中国公民,我国法律就有权管理,并且可以不承认或者消极承认国外判刑。
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她回国,就一定会受我国法律制裁呢?律需网律师表示,不一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虽然中国公民在海外犯罪,回国也是一样要受审,并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判刑。但是也有例外,首先如果在海外犯罪较轻,在我国刑法规定刑期在3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另外,即使 HongKongDoll 这种可能涉及严重性质的拍摄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罪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不一定会会追究,因为在海外犯罪会被我国刑法追究的另外一个例外,就是其犯罪触犯我国刑法,而在当地并不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我国刑法也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只有 HongKongDoll 确实是中国公民,并且所犯罪刑在3年以上,并且在其所在国也属于违反刑法的行为,那么她才有可能涉嫌违法,回国后才可能受我国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