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劳动争议案件报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1、收结案件数量总体呈稳定态势

2021年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区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709件,2020年为4119件,同比增长14.32%;其中,调解组织受理2797件,同比增长28.54%,仲裁机构受理1912件(含审查确认立案数300件),同比下降1.60%。

2021年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含劳务合同纠纷)499件,2020年为522件,同比上年下降4.61%。由此可见,区仲裁院和区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总体呈现稳定持平态势。22021年区仲裁院共办结劳动争议案件4668件,2020年为4124件,同比增长13.19%,其中,调解组织办结2767件,同比增长27.81%,仲裁机构办结1901件(含审查确认结案数299件),同比下降2.96%。

2021年区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含劳务合同纠纷)500件,2020年为523件,同比上年下降4.60%。亦呈现相对平稳态势。2021年区仲裁院结案率为95.00%,上年同期为95.65%,基本持平。2021年区法院结案率为100.20%,上年同期为100.19%,基本与上年持平。

2、劳动争议实质化解率高,调撤案件占比过半

从结案方式上看,2021年区仲裁院办结的4668件案件中,裁决结案671件,占比14.37%;撤诉结案327件,占比7.01%,调解及和解结案2794件(含审查确认结案数299件),占比59.85%;按撤回处理结案61件,占比1.31%;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结案808件,占比17.31%;仲裁机构移送、撤销结案等7件,占比0.15%。

2021年区法院审结的500件案件中,判决结案180件,占比36.00%;撤诉及按撤诉处理结案案件151件,占比30.20%;调解结案100件,占比20.00%;裁定驳回起诉35件,占比7.00%;移送其他法院审理18件,占比3.60%;与本院其他案件并案审理16件,占比3.20%。区仲裁院调解、撤诉案件总计3121件,占比66.86%;区3法院调解、撤诉案件总计251件,占比50.20%,均超过全部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一半,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3、案件类型分布广泛,复合型诉请为主

从案由分布来看,2021年区仲裁院办结的4668件案件中,案由为劳动报酬类为2249件,占比48.1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类为1790件,占比38.35%;确认劳动关系类308件,占比6.60%;工伤待遇等争议105件,占比2.25%;双倍工资46件,占比0.98%;其他类型劳动争议合计170件,占比3.64%。

2021年区法院审结的500件案件中,劳动合同纠纷案件369件,占比73.80%;确认劳动关系纠纷46件,占比9.20%;劳务合同纠纷32件,占比6.40%;其他劳动争议25件,占比5.00%;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人事争议、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等其他案由合计28件,占比5.60%。有别于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可就劳动合同解除时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多项请求在同一案件中一并主张,如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除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主张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奖金、提成、加班工资等,因此导致复合型诉请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尤为常见,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难度。

4、行业分布广泛,用人单位类型集中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劳动者在行业分布和从业领域上较为分散,所涉行业广泛分布于商务服务业、酒店餐饮业、批发零售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教育培训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从用人单位类型来看,区仲裁院与区法院2021年办结的案件中企业占比分别为95.22%及95.00%,其余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或个体工商户。

从企业类型上分析,由于民营企业在市场主体中占绝大多数,因此涉民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比重较高。区仲裁院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占比高达90.53%,涉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案件分别占比4.69%、2.98%和1.80%。区法院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占比高达88.00%,而涉外商投资企业案件、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分别占比7.00%和5.00%。